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恒大球员豪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恒大球员豪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很明显是一些垃圾新媒体自媒体故意造谣,意淫"拆毁"恒大,因为它们场上根本不是恒大的对手,只能使这种造谣带舆论节奏的阴谋诡计试图破坏恒大稳定削弱恒大战斗力。当然现在世界足球市场很多事情实际还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一个球员,并不是说恒大球员就是无价的,
夏窗开启之时,球员转会市场马上热闹起来,各路名记、随队记、消息灵通人士发布的转会新闻冲击着我们的眼球。经历了以前众多“媒体宣”之后,光年蛇的态度是:不管如何言之凿凿有理有据,没有官宣之前一切都是浮云,就当娱乐新闻看看即可。
今年转会新热点,归化政策和球员转会叠加成为热议。
随着今年足协归化政策的深入落实,具备归化条件的外援特别是非华裔外援的去留成为热门话题,尤其是小摩托费尔南多和埃尔克森的转会新闻更是占据了大幅版面。归化新政对我国未来足球圈的巨大影响和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引起广大球迷的关注也是十分正常。
转会真相扑索迷离,民间热议官方却保持沉默。
据媒体报道,上港的埃尔克森、斯威的费尔南多、梅县铁汉的阿洛伊西奥等外援将加盟恒大,一方面外界传闻甚盛,但另一方面,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俱乐都一直保持沉默,没有回应。恒大主帅卡纳瓦罗甚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自己也是看新闻才知道这些消息。这就奇怪了,俱乐部球员交易这么重要的事,主教练居然不知道?不合理。光年蛇认为可能有两个可能:一是根本就是虚假新闻博眼球蹭热度,无中生有的消息当事人和俱乐部没必要作回应。二是刻意掩盖消息,这点倒非常符合恒大的作风。一直以来许老板都比较放权,球队的管理权基本在主教练手中,球员转会之事卡帅必然一清二楚,但鉴于各种考虑暂时不对外公布。
传闻真真假假,广大球迷云里雾里。
这里还是拿埃尔克森和小摩托说事,据媒体报道,两人均已和恒大签订合同,埃尔克森1000万年薪加盟、小摩托现金加球员转会、张琳芃将交易到上港、邓涵文交易到斯威、韦世豪转会到西班牙等等。然后有报道,小摩托并非转会恒大,只是借新闻抬价而已。又有报道,埃尔克森参加完上港最后次训练即飞往广州,俱乐部将在会议上宣布爱神离队消息,然而该宣的没宣,要走的没走。这样张、邓、韦的转会消息,卡帅一问三不知。按照恒大现在的阵容,张琳芃是后防主力,他走了谁来顶替?韦世豪和邓涵文是新生代的代表,阵型初见成效,一班年轻球员也刚上轨道,这样交易出去不太可能。不过光年蛇认为埃尔克森回归的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相信恒大球迷也希望爱神再度归来重现往日风采。
所谓假亦真时真亦假,不到转会窗关闭那一刻,一切皆有可能。
原创问答,感谢大家的支持!欢迎加入讨论@7光年有几远
谢谢邀请!
没有空穴来风,前几天的“谣言”一条条都变成了现实。所以恒大引进小摩托和埃尔克森;放走韦世豪,张琳芃等球员,有一定的可信度。
联想起早前的新闻,足协将恒大组建成国家队的传闻,就能想通了。足协为了能打入卡塔尔世界杯也是绞尽脑汁了,虽然很多政策没有用在点子上。
但是放走韦世豪,张琳芃,可信度不高,韦世豪是从上港队出来的,而且有些不愉快的经历,感觉不会回去了。
张琳芃是恒大队后防线的绝对核心人员,可以打多个位置,同时也是国家队的主力后卫,根本不可能走的。
傻子才信呢!这都是什么优质体育的什么人凭空写出来的,为了骗网友的流量,挑起各路球迷互黑、互愤、互怼。就连头条的编审人员也一样,为了博网民眼球,也会提一些脑残问题要人回答,这可能是头条的特色吧。要说句的是:请遵守职业道德。
其实关于艾神和小摩托转入恒大被归化,对恒大有好也有难处,好的是他们包括高拉特能归化,为国足出力,也不占用恒大外援名额,对恒大下半赛季对双冠冲击很多帮助,钱也不是问题;但会引起其他俱乐部不满,媒体又唱中超被恒大搞乱等等。而且足协每队只能归化两人有出入;也传出恒大用某些人作交换…;总之未官宣一天起,我们只作足坛新闻而已,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中国足球的问题个人以为有以下几点要解决,一,穷人的孩子有球踢,苗子能得到发掘和培养。二,中超的球员价格要和国家队的成绩挂钩,国家队球员的年薪目前的成绩不要超过三百万,冲出亚洲,就调整至七百万,三,球员必须有伤病保障,意外伤病的收入应该不要低于正常的一半。四,球员退役的职业规划必须由俱乐部统一规划,分成两块,一块是类似部队转业干部的退休金,三十六岁后领取,每月五千到一万。另一块提供足球教练的工作岗位,年薪不低于十二万。中国足球过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
那就让他们搬搬砖,知道什么是血汗钱,你挣钱我们不管你,现在有多少碰瓷的,死在哪都要讹人,害得河长们要在长江黄河安拦杆,可你们害死多少心脑血管病人了?谁找你们索赔了?从越南回来,下飞机就应该跪下向全国人民叩头,道歉。
降薪完全错误,绝对不可行!收入减少,中国男足队员不能换豪车会疲劳,不能换別墅会不爽,不能换美女会不快乐,不能趾高气昂地在国人面前摆谱会显不岀公子哥的优越,怎么办?即使到国外踢球,别人嫌脚臭怎么办?雨淋感冒了怎么办?风吹乱了发型怎么办?没有海参吃大肚腩消失了怎么办?坚决支持男足队员叫屈,哭闹,乃至退役!让批评中国男足的人再也看不到在绿茵场上溜达的白斩鸡!
【#于汉超被恒大开除# 被行政拘留是单位单方作开除决定的理由吗?】
于汉超因故意涂改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的处罚”。咱不调侃也不拿男足说事儿,正经说说法!恒大直接据此作出了开除的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先介绍一下法律背景: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六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俗称“开除”其中第6项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目前于汉超虽然被拘留但属于行政拘留,并没有构成犯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被行政处罚并不是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单位就绝对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39条还有一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可能被用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假设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类似于“因违法被治安拘留超过多少天不能正常工作“属于可以由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发生这种情况后就可以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讲,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设定程序合法、内容不是太不合理,是可以在仲裁和诉讼中得到支持的。
再回到恒大这件事儿,恒大表示根据《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球员“三九”队规》之“九开除”的纪律规定,开除于汉超。据说“九开除”中有“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者,开除”的规定。用这个规定能否开除于汉超?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也不简单!
第一先要保证规章制度设立的程序合法,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是单位领导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且要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公示等明确方式告知劳动者。如果单位制订了规章制度没有走相应程序,更不能证明明确告知劳动者,如果制度与法律不冲突也就罢了,如果严于法律很可能会认定无效。
第二,即使程序合法内容也不要过于不合理,否则也可能不被法律承认。
如果恒大“九开除”的表述确实是“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者,开除”,坦率地说这个规定就有不合理之处。犯罪没问题,”违法“的范围太宽了,民法、刑法、行政法都是法,即使是行政处罚,重的是拘留,轻的也可以警告、罚款。如果很轻的违法没有被拘留,只是被罚款或警告,虽然是违法但显然如果据此作出开除的决定就过于不合理了。所以恒大的这个规则设定是有问题的。
假定于汉超不服恒大的决定,要法律途径解决会是什么结果呢?以目前的情况,如果恒大的规章制度程序合法,且有表述被行政拘留多少日可以开除“的内容,我认为可以依据单位规章制度支持开除的决定。如果恒大的规章真如网传描述的那样不规范,则恒大还是有败诉的风险的。
当然,考虑到球员不是普通劳动者,而且一个著名球员个人不修身最后有这种违法行为也给单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且实际确实被拘留15天确实后果比较严重,我个人还是倾向于支持恒大开除的决定的。但恒大的那个规章制度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导致这事儿真到法庭上可能会存在变数,所以从企业角度讲应该注意把规章修正得更严谨!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恒大球员豪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恒大球员豪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